一、项目及要求
1、名称: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创新基地大楼出租
2、地点:东湖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师园路特一号
3、出租面积:2万平方米
4、投标保证金:1万元人民币
5、出租时限:5年至10年及以上
6、最低控制价:10元/月每平方米
7、投标文件份数:2份
8、经营项目:教育培训,科技企业办公、生产、经营等。
二、时间安排:
1、工作内容:招标会(发放招标文件),地点:华师科技园办公会议室 ;
时间:2010年2月2日至3日
2、工作内容:答疑会
地点:华师科技园办公会议室 ;时间:书面通知
3、工作内容: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
地点:华师科技园办公会议室;时间:书面通知
4、工作内容:开标、评标
地点:华师科技园办公会议室;时间:书面通知
三、招标说明:
(一)出租办公楼概况:
华师科技园文化产业创新基地位于华师科技园内,北靠中环线,西依民族大道,南临华师一附中,位于东湖开发区的中心地带,交通便利,有901、907、810、586等多路公交车直达,区位优势明显,并且园区依托开发区的创业文化和政策资源,利用开发区的配套环境和服务,通过滚动开发招商引资,目前园区公司和入园企业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,建成各类厂房及研发基地20多万平方米。
华师科技园文化产业创新基地1#、2#楼,拟向社会公开招租,此两栋楼均为框架结构。
1#楼,层数:五层;层高:一层4.2米,二至五层均3.6米;每层建筑面积约为:1600平方米;总建筑面积约为7600平方米。
2#楼,层数:六层;层高:一层4.2米,二至五六均3.6米;每层建筑面积约为:2000平方米;总建筑面积约为:12000平方米。
(二)招标单位:武汉市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地址:东湖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师园路特一号
联系人:罗火刚
联系电话:87925352
传真:87925352
邮政编码:430223
(三)评标办法:详见评标具体内容,和招标文件一起发放。
(四)出租用途
1、学校、培训机构的教学或办公;
2、高科技企业的研发或办公;
3、无污染、环保,不生产危险品。
(五)、投标人资格:
1、投标人为单位的: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(含)以上,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章)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;
2、投标人为个人的: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。
四、投标要求:
(一)投标单位或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标书,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,投标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;
(二)投标标书应封密,加盖投标单位或投标人的印章。
五、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:
(一)押金:人民币伍万元;
(二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,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,如不签订合同,出租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或中标人的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,在签订合同时应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,后租金每壹年缴纳一次,应提前一个月缴纳,如有违约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没收押金;
(三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应按规定交纳租金。如违约除补交租金外,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千分之五向出租方交付违约金;
(四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应承担所租房屋的电费、水费、维修费等有关费用;
(五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。如有违法行为,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;
(六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未经甲方许可,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方;
(七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担房屋及附属设施,不得擅自拆改、扩建和增设他物;
(八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应自己办理相关手续,如中标单位或中标人无法办理相关手续,以至所承租房屋无法使用,出租方也不办理退还租金;
(九)中标单位或中标人应保护好附属设备,如有丢失或损坏,应相应地赔偿丢失或损坏的价值。
六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2010年1月29日